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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 讯: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?

责任编辑: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:2017-11-17 浏览次数:

药  讯


(第一百零八期)


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药剂科主办  2017年11月17日

《用药安全》


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?
除了常见的饭前和饭后服药的规定外,还有下列几种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:
  (1)睡前服。通常是指睡前15-30分钟服用,如催眠药,在药物生效时使患者迅速入睡;又如泻药大黄、酚酞等,服后8-10小时方能见效,故可在睡前服下,第二天早晨生效;再如胆囊造影剂,服后12-14小时才在胆囊出现,也需晚上服药。须注意的是服药后要稍作活动,然后再卧床休息,不宜服药后立即卧床,以免药物滞留在食道,引起食管溃疡。
  (2)空腹服。通常指清晨空腹服,如泻药硫酸镁等,它能使药物迅速入肠并保持较高浓度,迅速发挥作用。有的驱虫药,要求在空腹或半空腹时服下,若在饭后服,药物被食物隔住,就难以达到治疗目的。有些抗生素如安必仙(氨苄青霉素)、氟哌酸等宜在饭前或饭后2小时左右半空腹状态下服用,疗效较好,因食物会影响其生物利用度。
  (3)必要时服。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,而在症状发作时或有特殊用途时服用,如解热药、镇痛药、止喘药和防晕药等。这些药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使用间隔时间,不宜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,以免引起严重不良反应。